15日,福州發放福州市首本林下經濟不動產權證在閩清縣政務服務中心發放。首本此舉不僅實現了全市林下經濟不動產權登記“零的林下突破”,更標志著閩清縣在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經濟探索“三權”分置實踐上取得重要創新成果。不動
據悉,產權此次頒發的福州發放林下經濟不動產權證涉及8宗林地,經營面積達1869畝,首本林地所有權歸屬坂東鎮仙下村、林下塘坂村、經濟林田村村民委員會,不動林地經營權及林木所有權則明確賦予閩清縣金山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產權經營期限30年。福州發放在保障森林生態安全的首本前提下,為經營主體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及森林景觀利用等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產權支撐。
“有了產權證,產權就有了保障,后續的融資擴產與流轉合作就更有信心!”閩清縣金山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說。
近年來,閩清縣持續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工作,通過明晰產權歸屬、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充分釋放林業資源活力。(記者 阮冠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