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日前,北京北京市教委、體育北京市體育局發布《北京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類校明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與體育中考等掛鉤,外培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訓機
試行標準規定,構不掛鉤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中央”“全國”“國家”“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得體以免對公眾造成誤導;不得含有“大學”“學院”“學校”“高中”“幼兒園”“進修”“專修”等文字,育中避免與實施學歷教育的北京各類學校名稱相混淆。
線下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居民住宅作為培訓場所。體育同一培訓時段內,類校棋牌類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外培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3㎡,其他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訓機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5㎡。
試行標準要求,構不掛鉤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體育中考等掛鉤,得體以防制造社會焦慮;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