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萬曉東)近日,京壇酒業假宣北京京壇盛世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壇盛世酒業)因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盛世宣傳,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因虛罰款20萬元。傳被
據了解,罰款京壇盛世酒業委托生產的京壇酒業假宣“京壇北京二鍋頭酒”標簽標注“北京二鍋頭”,且標簽上的盛世“北京”二字明顯加大字號印刷,在產品的因虛顯著位置突出“北京”二字,具有明確酒水產地的傳被指向意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罰款作用。但該款二鍋頭酒實際產地為河北保定,京壇酒業假宣并非在北京釀造,盛世京壇盛世酒業也未在北京開展經營活動,因虛未有證據證明該款二鍋頭酒在釀制技藝、傳被水土、罰款氣候、原料、工藝管控、檢測技術、出廠標準等要素與“北京”有實際聯系。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認為,京壇盛世酒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京壇盛世酒業委托生產的“京壇北京二鍋頭”。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