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撞斷被藥店大門撞斷鼻子的藥店藥被藥店市民趙某,經法院判決,-哈獲得藥店1.5萬余元的市民賠償。
據市法院法官介紹,到藥店買趙某年近60歲,鼻獲今年年初,中國撞斷他到某藥店買藥,藥店藥被藥店進門時一頭撞在了藥店沒有標志的-哈左側玻璃門上,導致其右眼眶內側壁骨折、市民鼻骨骨折。到藥店買趙某認為自己受傷,鼻獲藥店有不可推卸的中國撞斷責任,如果左側玻璃門上有標志,藥店藥被藥店自己根本不可能受傷。-哈他找到藥店,要求對方道歉并賠償自己的醫療費,藥店拒絕了他的要求。
今年1月,趙某將這家藥店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藥店作為經營者應為消費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經營場所,該藥店左側玻璃門沒有標志,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由于其未盡謹慎的警示、提醒義務,造成趙某受傷,該藥店應承擔賠償責任。據此判決,藥店賠償趙某1.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