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李振華 記者張文章)18節(jié)硬筆書法課僅上了12節(jié),培訓賠元培訓機構就單方結束課程,機構消費者索求退款卻屢遭拖延,故意便以服務欺詐為由向福建省武夷山市消委會投訴。拖延退款經(jīng)調(diào)解,消費8月初,培訓賠元上述培訓機構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機構退一賠三規(guī)定,合計退賠消費者1464元。故意
前不久,拖延退款消費者吳女士向武夷山市消委會投訴,消費稱其于2022年12月3日在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購買了18節(jié)硬筆書法課,培訓賠元花費上千元,機構但只上了12次課,故意該培訓機構就稱課程已結束。拖延退款吳女士多次與該機構校區(qū)負責人鄧老師溝通,消費對方一直推諉拖延,稱會找上課老師核實,但一直沒有音信;吳女士將上課記錄列出后,培訓機構借口稱需要核實,留言不回復,電話也不接。之后,商家進行了核實,表示確實存在缺課問題,經(jīng)多次協(xié)商,商家于2023年5月31日晚表示,愿意退未上的課程費用366元,但要扣除80元費用,于7個工作日內(nèi)退286元。但7個工作日過去,吳女士還是沒有收到退款,覺得該機構故意拖延不想退錢,對其主觀故意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十分不滿,于是向武夷山市消委會求助,要求培訓機構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退一賠三”。
武夷山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接訴后,第一時間與消費者聯(lián)系,詳細了解事件經(jīng)過。之后,工作人員前往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調(diào)查了解情況。經(jīng)了解,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工作人員現(xiàn)場進行調(diào)解。武夷山市消委會指出,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此案中,消費者預交了書法培訓費,因為商家未按合同將課程全部上完,余款366元遲遲未退,存在服務欺詐行為,所以消費者有權要求培訓機構退還相應款項并要求三倍賠償。
在武夷山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的調(diào)解下,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最終同意按余款366元進行“退一賠三”,合計退賠1464元。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武夷山市消委會提示廣大消費者,選擇培訓機構,首先要查看機構資質(zhì),應注意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頒發(fā)的教學、培訓等資質(zhì),多家對比挑選,查詢機構經(jīng)營信息,通過營業(yè)場所租賃情況等了解機構運行狀況。應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謹慎簽署合同,在繳費前應仔細查看合同條款內(nèi)容,特別注意違約條款、免責條款等內(nèi)容,不輕信教育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應將具體要求全部落實到合同協(xié)議當中;盡量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確保一次性繳費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應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jù)、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jù),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問題,要及時收集好證據(jù)與教育培訓機構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組織或當?shù)亟逃鞴懿块T投訴,也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張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