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顧艷偉)原本是廣西柴油車,加油員卻加注了汽油,靈川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柴油車加調解下,加油站向消費者賠償5000元。汽油近日,消費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川縣消費者尹先生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送去錦旗和感謝信,賠元感謝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解決了他與加油站因“加錯油”引發的廣西消費糾紛。
消費者在贈送錦旗和感謝信。靈川林木昌供圖。柴油車加
尹先生是汽油一名小貨車駕駛員,負責給當地一家商超送貨,消費日前他到一家加油站加油。賠元“加油時就告訴加油員加柴油,廣西并且打印的靈川票據也注明加的柴油。”尹先生說,柴油車加加滿油后,他就開車離開了,結果剛開出加油站不久車輛熄火。他聯系汽車4S店拖車回去維修,經檢查發現油箱和油管里全是汽油。
尹先生找到加油站要求賠償清洗油箱、油管、發動機的費用,以及因車輛停運導致的損失。加油站承認是工作人員失誤將汽油錯當成了柴油,愿意就尹先生的損失給予賠償,但雙方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尹先生隨后向靈川縣市場監管局大圩鎮市場監管所投訴,希望市場監管部門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大圩鎮市場監管所接到尹先生的投訴后,對糾紛起因進行調查,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人員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從事消費活動中,享有要求經營者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加油站加錯油的行為,已經在事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經過調解,加油站同意賠償尹先生因車輛維修以及車輛停運導致的各種損失5000元,雙方隨后簽訂了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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