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四川的歲小殺旬21歲小伙子小楊殺了自己一向稱之為爺爺的七旬德國老人PAUL之后還殘忍分尸,原因是伙錘獲死緩自為了避免被“強奸”。日前,老漢該案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避強判小楊犯故意殺人罪,奸自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歲小殺旬小楊在宣判后表示服判不會提起上訴。伙錘獲死緩自
由于該案涉及到男性被強奸時是老漢否可以如同女性般進行“無限防衛”的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避強
文/記者姜永濤 通訊員 徐兵
出于照顧同住一屋
小楊出生于1988年3月份,奸自事發前在中山市一家準五星級酒店工作。歲小殺旬他在法庭上供述稱,伙錘獲死緩自2008年年底結識了德國老先生PAUL,老漢去年1月份,避強當自己無意間談起不在酒店提供的奸自宿舍住了,自己要出外租房住,PAUL聽說此事后就極力勸說其與自己同住。
PAUL以前在中山一家公司的同事在法庭上證實,PAUL在2004年時也同樣找了公司的男同事一塊住,但是,后來被公司的同事發現他們兩人的親密照片,而且PAUL自己也不避諱同性戀傾向,后來同住者便離開了。
據小楊稱,一起住后的頭幾個月內,PAUL盡心盡力教他學英語,同事們都說小楊的英語進步很快。
兩人曾經發生過性關系,小楊在庭審時對此并未否認,“第一次是他趁我喝醉酒幫我手淫時得逞,后來每每都是他灌醉我,或者趁我喝多了下手?!毙钭苑Q“深以為恥”,期間數次搬走,后來經不住PAUL一再哀求又搬回去了,“主要是考慮到他一個快70歲的老人家,腿腳不方便,而且沒有人照顧,所以才搬回去的?!?/p>
舉錘殺老人不屬防衛過當
小楊在法庭上如此敘述殺人經過:2009年7月12日中午,當我正在午睡時,PAUL到我床邊摸其下體,并想把他按在床上,兩人為此發生爭吵,我避至廚房后,PAUL緊隨而至,我拿起廚房內的一把鐵錘護在胸前也無濟于事,當PAUL步步緊逼時,我向PAUL的左太陽穴猛擊兩錘,致其倒地死亡。
7月14日,當我回到住處發現已經有較大的異味時,便實施了分尸計劃。7月22日,小楊在酒店的員工宿舍被公安部門抓獲。
小楊的辯護律師殷玲認為,應該據此情節認定小楊為防衛過當。但是法院認為,PAUL雖然對小楊逼近,但對方年近七旬,身高也只有170厘米,更兼腿腳有病,又是赤手空拳。
而小楊則年僅20,正值年輕力壯,又手持鐵錘,即使不能制服對方,也有足夠能力逃脫。在這種情況下,小楊用鐵錘猛擊對方頭部,更在其倒地之際再擊一錘,并不具有防衛性質。
法院認定老人“有一定過錯”
對于小楊所稱的“強奸”一事,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未予以明確認定,不過,法院認為小楊屬故意殺人論罪應處死刑的同時,“考慮到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對引發本案具有一定的過錯”,而且,鑒于小楊屬于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官司涉及男性
被強奸問題而備受關注
小楊的辯護律師殷玲表示,小楊收到判決書后表示服判,不會提起上訴。據了解,殷玲在法庭辯論時為小楊所作的辯護為有罪辯護,其主張男性也有性尊嚴,因此,其主張小楊應該被判故意傷害罪或者防衛過當。
不過,目前我國法律中尚未對男性遭到強奸的防衛程度予以明確。廣東廣誠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崇岳認為,如果小楊是女性,其他過程與本案完全一致,則法院基本上會認定對方正在實施強奸犯罪行為。
因為刑法第20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相關證據能夠證明PAUL正在對女小楊(女性,這是前提)實施不法性侵害,而且這種侵害行為非常緊急,此時,女小楊為制止強奸行為,而擊打PAUL致其死亡,屬于該條規定的正當防衛情形,那她可能會被判處無罪,至少,法院會對女小楊減輕處罰?!眳浅缭勒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