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保險行業的每人每次迅速發展,許多保險公司都將贈送保險作為獲取客戶資源的所贈送保一種新手段。不過,險保其中的過元一些違規行為及風險隱患開始浮出水面。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每人每次近日,所贈送保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險保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日,過元保監會《通知》下發。每人每次《通知》要求,所贈送保對每人每次所贈送保險的險保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
《通知》稱,過元所贈送的每人每次人身保險產品只能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所贈送保對每人每次所贈送保險的險保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贈送保險不受此金額限制。
人身保險公司對于所贈送人身保險對應的保費,根據會計準則不應確認為保費收入,但是要根據監管規定計提準備金,同時將賠款計入賠付成本。
慧擇提示:綜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監會下發《通知》。《通知》要求,對每人每次所贈送保險的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此外,《通知》還要求,所贈送的人身保險產品只能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