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心的未及石家莊市民不難發現,文化廣場西鄰的時續p石老字號飯店“紅星大酒店”已經易名為“中和軒飯莊”。據調查,展注由于石家莊市飲食總公司沒有及時對“紅星”商標進行續展注冊,冊n餐飲直接導致旗下的家莊“紅星大酒店”不能再使用“紅星”商標--多年的餐飲“老字號”不得不忍痛易名。
據河北省商標事務所提供的名企相關資料顯示,石家莊市飲食總公司下屬的痛失“紅星大酒店”上一次申請“紅星”商標的日期是1993年9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其注冊之日為1994年11月7日。老號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未及“注冊商標的時續p石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展注”也就是冊n餐飲紅星大酒店擁有“紅星”商標專用權期限為1994年11月7日到2004年11月6日。
根據《商標法》,家莊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名企需要繼續使用的痛失,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續展注冊(指繼續延長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的法律程序);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據石家莊市飲食總公司有關人士介紹,紅星大酒店在“紅星”商標專用權期滿后,沒有及時申請續展注冊,一直到2005年5月23日才對“紅星”商標進行重新申請注冊。而此時距專用權期滿的日期已經有6個多月,超過寬展期。這意味著石家莊紅星大酒店已經失去了對“紅星”商標的專用權。
盡管“紅星”商標已經重新申請注冊,但最終結果難以預料。河北省商標事務所副所長許彥華透露,因為此前2004年7月2日,江蘇省常州市紅星家具集團有限公司已經申請對“紅星”商標進行注冊,而且注冊的類別與石家莊紅星大酒店注冊的類別類似。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由于石家莊紅星大酒店重新申請“紅星”商標在后,其結果不容樂觀。
轉載來源:新華網 段麗茜、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