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國家出臺的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時藥啥能力,并能保證24小時供應。好找
這一規定已經實施十余年,中國然而,藥店我市真正實行24小時售藥的時藥啥藥店卻很少。
記者經過連續多天的好找走訪發現,市區的中國絕大多數藥店在19時至21時陸續關門,有些晚上關門的藥店藥店留有值班人員,敲門可以拿藥。時藥啥
為啥絕大多數藥店不愿意24小時售藥呢?
記者了解到,好找《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24小時藥店的中國規定,不是藥店一種硬性要求,也非強制性的時藥啥,是為了使藥品零售企業更加便民服務,是一種引導性的措施。也可以理解為,零售藥店每天營業時間由其自主決定。
此外,由于成本等多種問題,很多藥店也不愿實行24小時營業。
相關人士建議,解決市民夜間買藥難的問題,有能力的藥店可以設置自動售藥機,而一些社區醫療機構也應當開展夜間診療服務等。
市民遭遇
晚上買退燒藥跑了十幾個藥店
夜間有個頭疼發熱,又不嚴重的話,很多人是不會去大醫院的,他們會選擇自己吃藥治療。
如果家中沒有藥怎么辦呢?那就只好去藥店買了。然而,夜間去藥店買藥并不容易——因為很多藥店在夜間是不營業的。
一周前,市民郭先生的兒子感冒了,但病情并不是太嚴重,因而也沒有去醫院看。
“孩子的病情不嚴重,我就直接讓他吃了點感冒藥。”郭先生說,沒有想到的是,當天夜里,他兒子突然發起了低燒,“家里也沒有退燒藥了,我就趕忙出門去買”。
郭先生說,他家在神火大道與香君路交叉口附近,“我在香君路和北海路、紫荊路上轉了十來家藥店,沒有一家開門的,最后在凱旋路上找到了一家開門的藥店,最終才買到藥”。
“我記得以前有些藥店的招牌上寫著‘24小時營業’,不知道為啥夜里不開門。”郭先生說,在買藥的過程中,“我還發現一些藥店的‘24小時營業’標識沒有了”。
“我也遇到過半夜買藥找不到開門藥店的情況。”采訪中,家住喜來登小區2號樓的市民黃先生說,“有一次,我妻子感冒,半夜頭疼,去醫院看又沒必要,我去附近的幾家藥店買藥,也是沒有買到藥”。
“我也記得,好像國家有規定,藥店應該24小時賣藥,但是現實中很多藥店并不是24小時賣藥的。”對于藥店不實行24小時賣藥的規定,黃先生也表示理解:“畢竟夜里買藥的人不是太多,藥店應該是考慮到成本問題才在夜里關門的。”
記者走訪
19家藥店只有兩家24小時營業
24小時營業的藥店是否真的難找呢?連續幾天,記者對市區的藥店進行了走訪。
1月9日21時左右,記者在商丘古城內走訪時,發現8家藥店只有一家藥店里的燈還亮著。
隨后,記者以買藥為由,進入了該藥店。
“我正準備關門。”藥店負責人李先生看到記者后說,古城內的藥店一般是在19時到21時關門,“我的藥店是關門最晚的,一般在晚上9點左右,我開門也是最早的,一般在早上7點左右”。
記者沿凱旋路往北,又走訪了5家藥店,發現只有凱旋路與北海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藥店仍在營業,里面也有市民在買藥。
“我感冒了,不值當去醫院,就自己買點藥吃吃。”當天晚上10點左右,正在該藥店買藥的市民劉先生說,“我覺得藥店24小時營業的確能為市民提供很多方便”。
該藥店的值班人員說,他們藥店實行24小時營業制,“我們藥店是連鎖藥店,規模大,公司也要求我們24小時營業”。
1月10日20時40分左右,記者又對文化路和團結路上的一些藥店營業情況進行了走訪,發現只有一家藥店在營業。
記者注意到,這家藥店的招牌上寫著“24小時營業”等字樣。
這也意味著,記者總共走訪了19家藥店,只有兩家藥店實行24小時營業制。
采訪中,也有市民表示,一些關著門,但亮燈的藥店,是可以敲開門的,“這部分藥店里都有值班人員”。
走訪中,記者也的確發現一家藥店雖然關著門,但里面亮著燈。此外,記者還發現,一些在醫院附近的藥店,多掛有“24小時營業”的招牌。
藥店說法
各種原因致藥店難以24小時營業
既然國家的相關規定,讓藥店實行24小時售藥,那么藥店為何不愿意呢?
“藥店也是營業性的,和其他商家一樣,我們也要考慮經營成本問題。”市區一家藥店的負責人孫先生說,一般情況下,稍大一些的藥店需要4名工作人員,按照每個人一個月2000元的工資計算,這項開支就需要8000元,“還有電費、房租等其他費用”。
孫先生稱,到藥店買藥的主要在白天,晚上買藥的很少。“舉個例子,假如說,白天能賣1000塊錢的藥,晚上能賣50塊錢的藥就不錯了。”孫先生說,這樣算下來,盈利的錢還不夠電費和員工的加班費,“不劃算的話,藥店肯定不會24小時營業了”。
同樣經營藥店的魏先生也稱,很多藥店不愿24小時營業的原因的確“和成本有關”。
“要是值夜班的話,一般需要兩三名工作人員,而且讓員工值夜班肯定需要漲工資。”魏先生說,藥店實行24小時營業,增加了工資等開支不說,還要考慮員工的安全問題。
魏先生說,藥店的員工多是女性,“讓他們值班的話,不得不考慮安全問題”。
“早幾年,我們藥店也安排有值班人員,碰到過一些酒暈子買藥時搗亂的情況。”魏先生說,后來,考慮到多種原因,他們藥店就不再安排員工值夜班了,“晚上直接關門最省事兒”。
孫先生和魏先生均認為,成本、安全以及需求等原因,是導致絕大多數藥店不愿實行24小時供應的原因。
政策解讀
24小時供應是一種引導性的措施
記者了解到,2004年,國家出臺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能力,并能保證24小時供應。
“《辦法》中規定的藥店保證24小時供應并不是一種強制規定,而是指導性的規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化妝品流動監管科工作人員說,目前,我市有多少家實行24小時供應的藥店暫時沒有統計數字,“但是藥店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是應該的”。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說,藥店24小時售藥是其出于自身實際、自愿提供的公益服務,有關零售藥店保證藥品24小時供應的問題,現行法律、法規未涉及。
王軍認為,“能保證24小時供應”是在有24小時需求時,有提供這種服務的能力,“‘24小時供應’和‘24小時營業’是有區別的”。“也可以理解為,藥品零售企業可以通過24小時營業實現24小時供應,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在市場有需求時保證24小時供應。”王軍說。
此外,工作人員還解釋稱,《辦法》中關于藥店24小時供應的規定,不是一種硬性要求,也非強制性的,是一種引導性的措施,這一規定是為了使藥品零售企業更加便民服務,但零售藥店每天營業時間由他們自主決定。
應對措施
建議藥店增加自動售藥設備
王軍認為,雖然“24小時供應”和“24小時營業”有所區別,既然有相關規定,藥店就應該采取一定措施為市民服務。
“在一些大城市,盡管一些藥店夜間關門,但設置有自動售藥設備,里面放置的都是非處方藥,這樣對有需要的市民來說還是很方便的。”王軍說,安裝自動售藥設備,對一些中、小型藥店可能有一定的困難,但是一些大型藥店應該考慮安裝自動售藥設備,為市民提供購藥便利。
“為市民提供便利的購藥服務,不能僅靠藥店,我覺得社區的衛生機構,也應該實行夜間診療服務,這樣也能為那些不需要去大醫院診療的市民提供購藥便利。”王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