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幾十萬買了套房
住了幾年
法院竟然發(fā)來了查封通知
這樣的懵海事情聽起有點離奇
卻是真實發(fā)生在海寧
而且
兩位女士竟然有同樣的遭遇
到底怎么回事?
房子突然被查封了
前些天,海寧市傳媒中心《潮幫辦》欄目接到周王廟一位許女士電話,人買說她2014年花了幾十萬從當?shù)卮迕袷种小百I”了一套房,房卻法院最近,查封法院把房子查封了,通知要求許女士一家限期搬離。回事接到電話,懵海大潮君來到了許女士所在的人買小區(qū)。
許女士拿出了一張《房屋轉讓協(xié)議》,房卻法院她告訴大潮君,查封7年前,通知她從當?shù)匾晃恍諒埖幕厥麓迕袷掷镔I下了這套房子,一共86.45平方米,懵海當時作價24.5萬元。人買
許女士和賣主簽訂協(xié)議,房卻法院首期支付了24.3萬元,剩下的2000元,約定過戶以后再付清。因為安置房要統(tǒng)一辦房產證,雙方約定過一年,證辦好就直接給許女士。
盡管沒過戶,也沒有拿到房產證,但是手里有一紙協(xié)議,許女士沒多想,而且村里其他人購買安置房,也都是這么操作的。兒子馬上要結婚了,許女士就馬上裝修了房子,一家人很快住了進去。
但是萬萬沒想到,法院打來電話,說房子要查封。“我好幾天晚上都睡不著覺,飯也吃不了,坐在沙發(fā)上想想要流眼淚,這個錢我們也是辛辛苦苦掙出來的。”
到底怎么回事?
幾十萬的辛苦錢,幾乎是許女士一家的全部積蓄。明明是花錢買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別人的呢?
許女士說,原本以為5年時間到了,賣房人會陪著他們去過戶,可是臨到過戶時,對方不是說材料還沒有拿,就是戶口簿還沒有拿。所以,這套房子自2014年“買”了以后,直到現(xiàn)在都一直沒有成功過戶。
讓許女士想不到的是,其實張姓村民早就去辦好了房產證。而且房產證辦好以后,并沒有按照約定交給他們,而是偷偷拿去做了抵押。“他每天就是打牌賭錢,把錢都輸光了,沒有辦法了,他又拿房產證去抵押貸款。”許女士無奈地說。
有同樣遭遇的竟還有其他人
買來的房子不翼而飛,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同在這個小區(qū)的馬女士。當時,張姓村民有兩套安置房同時賣,馬女士家買了另外一套,不過也沒有獲得產權。現(xiàn)在,這對鄰居同時接到了法院的通知。
大潮君看到,2019年,南湖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出了一份執(zhí)行裁定書,其中提到2017年,張姓村民辦出房產證以后,將這兩處房產辦理了抵押權登記,并從嘉興南湖區(qū)的一位張女士手中借得50萬元,之后由于無法還債,抵押物要進行司法拍賣,用于償還債務。
對于這個情況,許女士一直蒙在鼓里。她記得兩年多前,張姓村民曾打她電話,說跟她約個時間,帶人上門來看房子,許女士當時就覺得奇怪,明明房子已經(jīng)賣給自己了,為什么還讓人來看房子,所以就沒答應。許女士還說,放貸的張女士,其實也不知道抵押給她的房子已經(jīng)賣過一遍了。
聽聽律師怎么說
在法院發(fā)出的執(zhí)行裁定書中,認為借款的張女士具有優(yōu)先受償權,也就是說,現(xiàn)在這兩套房子,要先進行司法拍賣,拍賣所得先償還張女士,剩余的部分,再償還給許女士和馬女士。
對于法院的這一判決,浙江紫薇律師事務所律師顧靜給出了這樣的解釋:因為房屋所有權是通過登記公示來完成的,法律上認為你在相關部門做了登記,房子才是完完全全屬于你的。在安置房買賣當中,后續(xù)沒有完成過戶登記手續(xù),前期是一個物權的期待權或者說是一個債權,法律上面抵押權屬于物權下面的一個擔保權,物權優(yōu)先于債權。這里既有房屋抵押權登記的情況,又有房屋買賣的情況,在沒有過戶的情況下,抵押權是優(yōu)先的。
現(xiàn)在,法院已經(jīng)做出裁決,許女士等人該如何盡可能減少損失呢?由于許女士的訴求是保住房子,律師建議許女士盡量做庭外和解,避免房屋拍賣,這樣就需要先替張姓村民墊付債務,之后再向他追償。大潮君也曾聯(lián)系南湖區(qū)張女士,她表示愿意和許女士他們再進行一次庭外調解。目前,雙方正在協(xié)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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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還需謹慎!
記者:劉繼靚 居秋淵
編輯:姚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