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救護記者從衛生部門獲悉,車派車本市擬將急救車分為“搶救型”和“非搶救型”,保障計劃明年1月起,醫療對10輛急救車進行分級派車試點。安全今后,為前“司機、救護醫生、車派車護士”的保障急救團隊標配將有所改變。
摘要:
12月10日,醫療記者從衛生部門獲悉,安全本市擬將急救車分為“搶救型”和“非搶救型”,為前計劃明年1月起,救護對10輛急救車進行分級派車試點。車派車今后,保障“司機、醫生、護士”的急救團隊標配將有所改變,隨著本市急救呼叫量的逐年遞增,轉運、出院、流鼻血等無需急救醫療行為的呼叫,急救醫生和急救護士將不隨車出行。
北京120急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中心每天共有140輛急救車待命出車,日均出車900余次,其中三成左右是不需要采取急救行為的呼叫。為此,計劃將院前急救車分為“搶救型”和“非搶救型”。
“遇到難以辨別的情況,將就重不就輕,按‘搶救型’派車。”該負責人表示,“搶救型”和“非搶救型”的界定很重要,派車原則將以保障醫療安全為前提。調度人員都是來自臨床醫生和有經驗的護士。該負責人表示,此新政計劃于明年1月試點,將選擇10輛左右的急救車實行分級調度。
業內人士表示,按照現行要求,只要有人撥打急救電話,120和999都須派出包括急救醫生、急救護士和司機在內的急救團隊。如果因未及時出車導致病情加重、延誤搶救時機的情況發生,相關人員將會被投訴、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一旦分級派車制度實行后,急救醫生不出現場是否受到法律保護?衛生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在目前正調研起草階段的《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中,已經包括此方面內容,在急救部門明確界定“搶救型”和“非搶救型”的情況下,如果嚴格按調度、派車流程操作,將會受到條例保護。這將為新政的下一步推廣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本市的急救車輛是根據急危重傷病員來配備的,應該為此類人群服務,但目前其執行的很多任務恰恰不是此類病人的搶救,而是用于“頭疼腦熱、崴腳、流鼻血”等自行解決就可處置的“急救”需求,醫生和護士在車上發揮不了任何作用。
專家稱,分級派車的前提是調度“很給力”,為了保證分級的準確性,美國已經通過對幾千萬至上億的急救樣本量進行分析和統計,總結出何種癥狀需要派何種類型的救護車和急救團隊,接到急救呼叫后將由該系統實現自動派車。“雖然不能保證100%的準確,但‘車型’不符‘病情’的概率是極低的”。
據悉,早在2009年,香港就擬推行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建議推行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即根據傷病的緊急程度,把緊急救護召喚服務按優先次序分為3級,并將危急個案抵達召喚目標的時間縮短至9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