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國家告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藥監于修決定對清開靈口服制劑包括顆粒、布關片劑(片、訂清泡騰片、開靈口服分散片)、制劑膠囊劑(膠囊、說明書軟膠囊)、國家告口服液和滴丸劑型說明書【不良反應】、藥監于修【禁忌】和【注意事項】項進行統一修訂。布關
上述藥品的訂清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相應附件要求修訂說明書,開靈口服于2021年8月5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制劑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說明書,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國家告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藥師或患者合理用藥。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上述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附件:
1.清開靈口服制劑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
2.清開靈口服制劑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
來源:新浪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