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的中國《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醫務人員“開方提成”數額較大的藥店醫生,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對
“兩高”的開方這個法律意見,可謂與時俱進、提成順應民心的處罰善舉。
誰都知道,還須如今的細化“看病難、看病貴”,中國很大程度上“罪”在醫務人員的藥店醫生高額“回扣”。做一個心臟搭橋手術,-對一個支架,開方就敢收幾千塊的提成回扣,還不能保證質量。處罰這樣的還須新聞被媒體曝光后,輿論一片嘩然。然而,一位“業內人士”卻半開玩笑地對我說:“你們媒體就是愛大驚小怪!”再往下問,此公就笑而不答了。其實,不往下問,我也明白,他神秘笑容的內涵也就三個字:潛規則!
當然,像這種動輒幾千的回扣或開刀“紅包”并非一般醫務人員可以拿到,更為普遍的是醫生的“開方提成”,同樣是潛規則,一般藥品的提成都在20%以上。比如,前不久有個杭州的朋友要我幫她代理一種治療風濕傷痛的膏藥,在我們省的零售價是21.8元,而出廠價只有6.8元,我很容易地就打聽到了潛規則:醫院提成15%,這是國家的統一規定,醫藥公司開發票收10-20%,開方醫生不少于20%,剩下的還要打點領導、會計等等,代理者自己也就是5%-10%。這其中,拿的最多的就是開方醫生,他們每開出一帖膏藥,就可以坐收4到5元,沒有這個刺激,你的藥就銷不動。我把這個潛規則告訴杭州的朋友,她說:都是這個行情,老哥你就做吧。我說,我可做不了,我的良心不讓我做!在她一連串“死腦筋”的笑罵聲中,我回絕了這單生意。
回絕了這單生意,我進一步了解到,在一個“三甲”醫院,一個有處方權的醫生,每月的“開方提成”都在大幾千塊,遠遠超過工資。我的一位朋友的兒子,去年剛拿到處方權,現在每月的提成已達到三千,而他的工資才一千露頭。在單位閑談起這些事,一位同事說,她女兒就讀的北方某醫學院,學生們私下里談的最多的就是將來怎樣拿回扣、拿紅包,甚至老師在課堂上也說,你們現在學好專業,將來才能多拿紅包。
醫生是一個治病救命的神圣職業,現在他們中的不少人卻在以“開方提成”拿回扣的方式趁人之危。醫德的墮落、垮塌,像瘟疫一般橫向流行,縱向傳染,到了需要社會救贖的地步。而救贖醫德,光靠道德的宣教作用已經十分有限。“兩高”出臺的《意見》,以法律的震懾,召喚醫德的回歸,可以說既有利于救病人,也是在救醫生。所以值得我們為之叫好!
不過,叫好歸叫好,要真正落實《意見》,并非一蹴而就的易事。醫生“開方提成”說起來盡人皆知,查起來卻難度很大,醫院、藥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如何齊抓共管,如何形成合力,還需要配套的“實施細則”,或言需要細化“治療方案”。至于如何“細化”,這又是另一個更大的話題了,不是這篇小文章可以說清楚的,只好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