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近日發布了《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國家出手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罰款《辦法》第十四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這意味著像拍黃瓜等食品的制售其經營許可將進一步簡化。不過,《辦法》同樣規定,從事生食類、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高風險食品制售的不適用該條款規定。
由于冷食屬于冷加工,在食用前無需加熱,如果制作過程中操作不當或后續儲存不到位,就很容易滋生細菌,人體食用后容易引起腸道疾病。基于冷食食品安全風險高的因素,在場地設置、設備實施和操作上都有比較嚴格的要求。通常情況下,制售冷食,不僅需要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還需有單獨的操作間,需配備單獨的刀具、案板以及消毒設備和單獨空調。這就意味著經營成本的增加,小餐館通常不會辦理冷食許可,這也使得“職業打假人”有機可乘。
業內人士表示,新的《辦法》實施后,不僅能有效防止“職業打假人”在這種事情上鉆法律空子,也能讓一些小餐館在經營“拍黃瓜”等食品時更加寬松、靈活,有利于促進整個餐飲市場的創新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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