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某行四川省文化執法監督局派出了9個督導組到市縣明查暗訪,端聲發現12起重大案件線索,樂演直接查辦案件3起。員場其中,個人2月指揮全省市級文化執法機構,巡演緊急叫停了某行為不端知名聲樂演員計劃在川23場次個人巡演活動,川被監督已售1.8萬余張演唱會門票悉數原價退款……
清明、叫停五一假期接踵而至,某行文化和旅游市場也開始“熱”了起來,端聲外出旅游如何避過各種“坑”?
3日下午,樂演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召開“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文化旅游市場監管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員場現場通報2019年第一季度文化旅游市場監管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的個人同時 ,現場公布了部分旅游投訴、巡演市場執法、川被違法違規案件以及文化市場整治相關案例。
旅游市場
全省共處理旅游投訴501件
旅游景區投訴大幅上升
四川省文旅廳旅游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一季度,全省共處理旅游投訴501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40件,同比下降22%,無重大旅游投訴,旅游市場總體情況平穩。其中,按投訴來源劃分,團隊游占45%,個人自助游占55%;按投訴類別劃分,國內游占76%,出境游占23%;按投訴對象劃分;投訴旅行社占46%;投訴景區景點占34%;投訴住宿業占15%。
哪些問題是游客出游的投訴重點?梳理今年一季度的投訴問題,紅星新聞記者發現,隨著出游方式的改變,自助游逐漸成為市場首選,旅游投訴所涉及的面也越來越廣。旅游投訴的對象仍然是旅行社、旅游景區和旅游住宿三足鼎立,特別是今年對旅游景區的投訴大幅上升,有的甚至引發了比較嚴重的負面輿情。旅游投訴反映的主題問題是旅游企業不履行合同,不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旅游景區管理和服務質量等。
目前,省文旅廳已指導各級旅游主管部門針對評價為中級529家、差級8家的旅行社組織開展了警示性約談、信用培訓和修復工作,要求將評價結果作為入境旅游獎勵評選條件和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條件,對被列入黑名單的旅行社按規定開展聯合懲戒。
文化市場
全省9個督導組明查暗訪出12起重大案件線索
3起直接查辦
在發布會現場,四川省文化市場執法監督局局長楊勤通報,今年第一季度,省文化執法監督局派出了9個督導組到市縣明查暗訪,發現12起重大案件線索,直接查辦案件3起。
2月指揮全省市級文化執法機構,緊急叫停了某行為不端知名聲樂演員計劃在川23場次個人巡演活動,監督已售1.8萬余張演唱會門票悉數原價退款。
同時,會同成都市取締擅自從事演出活動的“地下八英里”8場次演出活動,監督已售500余張演唱會門票悉數原價退款。
今年3月分別在成都、眉山、樂山3地組織以案施訓活動,集中開展線上排查、實地檢查,發現案源16起,指導地方辦理5起重大案件。
其中,會同成都查辦某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對申報游戲后期監管、某酒館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2個案件。
從總體數據來看,第一季度,全省文化執法機構檢查經營單位4.7萬余家次,責令改正193家次,警告169家次,辦理案件363個,罰款50余萬元,停業整頓8家,吊銷證照2家。
分析第一季度文化市場綜合整治情況,記者發現,在16類文化市場中文物、娛樂、演出、上網服務場所監管比重明顯增加,從不同地區看,成都、攀枝花、瀘州、德陽等10個地區監管力度加大,出動人數和監管家次均增長10%以上不等。
今年擬開展4個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針對市場出現的一些矛頭性傾向性問題,今年第二季度全省文化市場執法監管將在網絡文化、文物、出版物等領域,調集執法骨干,集中辦理一批大案要案,打擊震懾違法經營。同時,針對前階段開展的幾個專項行動,包括正在進行的演出、娛樂、藝術品、藝術考級市場專項整治等工作,檢查市縣執行情況,相互通報市場情況,查看市場規范效果,及時發現指出問題,針對性作出執法指導。
面對即將到來的清明、五一假期,四川省文旅廳還將開展4個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1—4月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查處以免費贈送旅游為噱頭銷售“保健”產品(服務)并組織消費者進行旅游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
星級飯店和A級景區為違法違規經營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以及未取得旅行社經營資質的企業以戶外俱樂部、4S店等方式售賣旅游線路產品;
保健品銷售企業和保險企業用“贈送”、“抽獎”、“會員活動”等方式組織旅游活動;
個人通過QQ、微信等方式組織旅游活動的行為。
5月,將開展虛假違法旅游服務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查處各類經營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通過媒體、網絡、電子購物等形式發布虛假違法旅游服務廣告,并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以及旅游服務價格、酒店星級、景點等虛假承諾的行為。
6—8月,開展暑期整治行動暨旅行社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嚴厲打擊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使用無證導游、租用無旅游運營資質車輛和擅自變更經營地址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赴日、赴泰及港澳地區出境旅游市場。
9—10月,開展A級旅游景區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欺行霸市、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