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國禮)針對新聞出版總署最新公布的達芬“達芬奇”報道問題調查結果,達芬奇公司昨天表示,不回版總經過公司開會研究,應新決定不進行回應。聞出
昨天下午,署調達芬奇公司董事黃志新先生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查結據他稱,達芬昨天上午,不回版總達芬奇公司對新聞出版總署的應新調查結果進行了開會研究,經過討論,聞出公司相關方面達成一致,署調決定不對新聞出版總署的查結調查結果進行回應。黃志新表示,達芬“一直關注達芬奇事件的不回版總媒體應該知道是怎么回事”。
2月10日,應新新聞出版總署在其官方網站上通報了“達芬奇”報道問題調查結果,稱中央電視臺對達芬奇公司的報道內容基本屬實,達芬奇公司銷售的部分家具存在質量不合格等問題,未發現“央視記者”收錢,但報道也存在個別采訪對象的身份未經核實、結論不夠嚴謹等問題。
央視報道:
達芬奇天價家具被指造假洋品牌實為作坊貨
●2011年12月23日 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133.42萬元罰款。
●2011年12月31日 達芬奇家居執行董事黃志新說,《每周質量報告》記者李文學“故意編發虛假報道,隱匿新聞事實,并聯合唐英、崔斌對達芬奇進行敲詐勒索”。《新世紀》周刊報道稱,達芬奇自稱“匯”了100萬元擺平“造假門”。
達芬奇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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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記者李文學聲明稱未陷害達芬奇,將以法律手段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