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油、資源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改稅率最終定為5%。全國而此前地方上報方案稅率希望達到8%~10%。不宜部分標但石化企業建議稅率為2%。遲防成投
在資源稅改革方案出臺之后,地區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巨頭高層同時呼吁調整石油特別收益金的機目比例甚至取消石油特別收益金。
而來自兩大巨頭的資源聲音可能也會延遲資源稅改革向全國推廣的時間。有專家介紹,稅改如果資源稅改革在全國推開,全國中石油因此增加的不宜部分標稅收將達到166億元,資源稅占凈利潤的遲防成投比重由從量時的3.1%提高到從價后的19.2%。
但不可否認的地區是,此次資源稅改革在新疆的機目試點,將為下一步全國改革積累更多經驗。資源同時,試點的順利推行,也將為全面推行改革掃除障礙。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日前也強調,中央的這項決定既是對新疆的特殊支持,也是促進全國資源稅改革從醞釀走向實施的一個突破口,選擇在新疆試點有利于為資源稅改革的全面推行提供經驗和借鑒。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新疆地區資源稅改革將使該地區資源開采成本上升,或將導致更多的投機者進入其他未改革地區尋求最后的逐利機會,加劇資源的浪費。因此,資源稅改革從試點到全面推開的時間差也是宜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