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問】用人單位什么時候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身邊案例】張某接到某單位的天天錄用函,其中載明入職報到時間為2022年8月1日,說法時候張某收函后,丨用即回復同意。人單后因張某臨時有事便電話與單位聯系,勞動立勞并表示要8月5日才能入職報到,動關單位表示可以,天天然而張某實際入職報到的說法時候時間為8月8日。后張某與該公司產生爭議,丨用張某主張其入職時間為8月1日,人單單位表示不認可,勞動立勞現單位咨詢以哪個時間為準?
【意衡律師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動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天天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機制。說法時候因此,丨用本案中,該單位與張某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為8月8日。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