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關簡述你們好,灣郵今天小城來聊聊一篇關于“臺灣郵電總支部”事件,電總關于“臺灣郵電總支部”事件簡述的事件文章,網友們對這件事情都比較關注,那么現在就為大家來簡單介紹下,臺灣希望對各位小伙伴們有所幫助。郵電于臺
1、總支支部 1950年2月5日,部事國民黨以“涉共”罪名逮捕計梅真等35人。關簡述其中案首計梅真、灣郵錢靜芝于同年10月17日被處決;李振英、電總曾清萬、王文清、許金玉、高秀玉、劉建修、張欽杰等7人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鄭逢春、宋世興、李熒臺、黃宏基、鐘阿談、高木榮、林發、陳再厚等8人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李慶、廖福隆、李金火、陳五藤、林金進、鄭天福、周淑貞、徐彩云、林坦、蘇光輝、張戊己、洪景麟、林煙飛、李國榮、郭承東、陳得銅、葉萬吉、曾國榕等18人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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