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瓶里傳出怪味
4月28日,妝品李某外出回家后聞到化妝品瓶子里散發出一股刺鼻的夫疑味道,便詢問丈夫是妻出不是在化妝品中動了手腳,劉某便支支吾吾地把所做的軌投事告訴了妻子:他投了敵敵畏。李某氣憤至極,覺得不能再忍受丈夫的懷疑和過激行為,便向當地的公安報警。民警來到后,對劉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我們結婚都30年了,還有一個兒子,本是幸福、快樂的一家人,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他開始懷疑我出軌,并在我的化妝品里放農藥。”李某認為,夫妻之間本應相敬如賓,而不應該相互猜忌,丈夫投毒的方式讓她不能原諒。隨后,妻子李某以此為由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無法原諒丈夫妻子起訴
近日景洪市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毒離婚案”。
法院審理查明,早在2015年,劉某就開始懷疑李某在外面有人,便開始限制妻子與異性及同性交流講話。最后還發展到不論是男是女,他都不允許妻子和他們說話。李某的人身自由被限制,實在受不了,于是提出了離婚。同年的12月25日,在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兩人達成協議,約定劉某必須改變懷疑妻子的習慣,雙方試著生活半年,如丈夫不改正妻子可以起訴離婚。
可在今年4月28日,劉某竟然在妻子的化妝品里投毒,他竟然認為這樣可以阻止妻子變漂亮,從而不再出軌。法庭上,劉某聲淚俱下,承認懷疑妻子出軌不對,并向她真誠道歉,但李某不為之動容,無法原諒丈夫的行為,依然堅持離婚。
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因家庭糾紛產生矛盾,應加強溝通交流,既然早在2015年劉某和李某就達成協議,那么他們就應當遵守協議的約定。劉某在妻子的化妝品里投放農藥的行為,不但違背夫妻協議約定,甚至已威脅到李某的人身安全,李某也不愿意再原諒丈夫,法院判決準予他們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