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交通駕駛自動駕駛汽車應配備安全員
編輯:湯曉雪 來源:新華網 瀏覽次數: 次 發布時間:2023-12-05 17:20:11 【字體:小 大】交通運輸部5日發布消息,要求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運輸運的應配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駕駛員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員(以下統稱“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部從備安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指定的事出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
為引導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租汽自動規范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服務領域應用,車客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近日印發《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汽車全在人員配備方面提到,交通駕駛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運輸運的應配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部從備安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安全員。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事出自動駕駛汽車原則上隨車配備安全員。
據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租汽自動安全員應當接受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和所從事相關運輸業務培訓,車客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汽車全規定、不同級別自動駕駛系統操作技能,交通駕駛熟知自動駕駛汽車運行線路情況,具備緊急狀態下接管車輛等應急處置能力。自動駕駛汽車的自動駕駛功能變更或更新升級后,自動駕駛運輸經營者要及時加強對安全員在崗培訓,確保其及時掌握新功能、新技術、新要求。安全員應符合交通運輸領域從業人員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取得相應業務類別的從業資格。(記者 葉昊鳴、王聿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