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公司業務員利用職務便利,中國非法收受他人4萬元回扣。藥店藥廠業務員受昨日,-收受萬記者從萬州檢察院獲悉,回扣賄罪該藥業公司業務員梁某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被判并對其4萬元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中國據了解,藥店藥廠業務員受這是-收受萬萬州首次對公司業務員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案。
現年30歲的回扣賄罪胡某是重慶一家醫藥公司的銷售員。公司重組后,被判胡便掛靠在公司單獨從事藥品的中國采購和銷售業務,而公司也只是藥店藥廠業務員受按胡從公司開出的銷售發票金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2008年,-收受萬胡某從他人處低價獲得了一批來路不明的回扣賄罪藥品(用于治療高血壓)。同年六七月間,被判胡某以公司名義向成都一家醫藥公司銷售了價值19萬余元的藥品。后經鑒定,這批藥品為假冒產品。2009年3月23日,胡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被四川警方抓獲,次日被涪陵公安局刑拘。3天后,胡某向警方供述,此外他還向萬州一家公司銷售過此類藥品,銷售金額共計198萬余元。
同時,胡某還曝出他向萬州一家藥業公司的業務員梁某支付了4萬元的回扣。2009年3月28日,梁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刑拘。案發后,梁某親屬已代其向警方退清了全部贓款。
Related articles
Popular articles
1守護健康之路,共筑員工幸福港灣
?? give the thumbs-up(1696)read(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