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嚴慧玲 杜怡萱
“發生這件事的點燃時候,我感覺天都要塌了,希望還好你們送來了這筆救命錢……”近日,湖北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檢察院檢察官在回訪時,保康司法救助對象張某提起今年來檢察機關救助的檢察救助金萬點滴,依然難掩激動。發放
張某司法救助案是司法保康縣檢察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個剪影。10月17日,點燃保康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希望近年來,湖北該院對因案返貧致貧人群、保康困難婦女兒童群體開展司法救助29件,檢察救助金萬發放司法救助金47.9萬元。發放
今年3月,司法保康縣檢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點燃村民周某駕駛一輛農用車,違法搭載10名村民,超載導致發生交通事故,10名村民不同程度受傷。
肇事者無力賠償,部分受害者家庭生活條件困難,無法及時得到救治。保康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辦案人員在調查此案過程中,發現該司法救助線索,及時移送至該院控告申訴部門。
控申部門立即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快速辦理,走訪后發現該案有9名受害者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遂依法發放救助金11.9萬元,解決了受害者的急難愁盼問題。
受害者出院后,該院邀請鄉鎮干部、村干部到村開展聽證,挨家挨戶調解矛盾,并聯系法律援助律師給予維權支持。司法救助如同一場“及時雨”,化解群眾“燃眉之急”。
檢察官和村干部走訪當事人
今年1月,保康縣檢察院接收到該縣鄉村振興局移送的一起司法救助線索,家住某鄉鎮家庭婦女李某因案受到傷害,治療費和其他費用花費近4萬元,由于李某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無法進行后續治療。
李某精神遭受打擊,身體尚未恢復,家庭內部矛盾暫未得到有效化解。該院在收到案件線索后,立即聯合縣鄉村振興局開展司法救助,并發放2萬元救助金用于治病。該院并沒有止步于案件辦結。在李某身體好轉后,該院檢察官與該縣婦聯部門對李某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調整心態,重拾生活的信心。同時,該院聯系鄉鎮工作人員、村委會干部共同做被害人的家庭和解工作,切實解決被害人糾紛難題,既解“法結”,更解“心結”,為被害人除去生活陰霾。
今年3月,保康縣檢察院控申部門接待了一名年邁的老人。原來,老人孫子(小王)的母親在多年前出走后失去聯系,父親在幾年后因案去世,年幼的小王與祖母相依為命,平時僅靠祖母的低保維持生活。近年來,小王家日漸困難,聽人說檢察機關有司法救助這個政策,遂來到保康縣檢察院申請幫扶。受理案件后,該院第一時間聯合村干部到救助申請人家中了解實際生活情況,并在村組進行走訪調查。
在確認小王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該院立即向該縣委政法委匯報案件情況,加快司法救助金申請進度,最終為小王一家帶去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
除此之外,該院啟動多部門協同救助機制,與民政部門聯合回訪,將小王列入“事實孤兒”救助范圍,加強政策幫扶;與村委會、學校制定持續幫扶措施,為小王點亮“黑夜的一盞燈”。
“點燃溫暖之光,傳遞檢察溫情。”保康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院還主動與教育、婦聯、殘聯、團委等部門聯系配合,以“司法救助+聯合幫扶”模式,積極鏈接資源,對特殊群體開展多元救助,鞏固提升救助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