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瑣事吵架本是為報往平常小事,但越南籍女子段某卻為報復丈夫,復丈夫女一怒之下縱火燒毀自家住房。把火近日,為報往南平建陽區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準逮捕段某。復丈夫女
2月,把火周某因不滿越南新娘段某私自動用家中錢款購買電動車,為報往遂將段某新買的復丈夫女電動車退還給店家,二人發生爭吵。把火段某非常生氣,為報往便趁周某外出,復丈夫女用打火機點燃食品袋,把火然后將火扔到床鋪上,為報往并離開家中。復丈夫女該行為造成周某家中發生火災。把火
由于周某的房屋位于安置房二樓,北面、西面均為居民區,且該房屋的三樓、四樓、五樓均有居民居住。此次火災最后被周圍鄰居發現并及時撲滅,雖然只造成周某家中財產損失,并未造成他人損失,但段某放火燒房并放任火災蔓延的行為嚴重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其行為已涉嫌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