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7月20日,浙江自行治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和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對杭州豐帆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杭州杭州瑞風工貿有限公司兩家生產企業進行檢查。開展
執法人員重點對企業的電動生產環境、管理制度、車市場專工藝流程、項整產品執行標準、浙江自行治產品出廠檢驗等方面進行檢查,杭州現場向企業負責人詳細了解新國標執行情況,開展并查驗了企業3C認證證書,電動并對企業零配件進貨渠道、車市場專質量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項整未發現超標車、浙江自行治改裝車等違法情況。杭州現場抽取了2個批次電動自行車,開展待出具檢測結果后依法處置。
接下來,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將開展為期1個月的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的質量抽檢、CCC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等,對檢查中發現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認證違規等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同時,還將對重點企業開展行政約談,要求企業落實《產品質量法》《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開展生產。(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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