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以色列公布關于水加熱用熱泵的色列水加能源效率、標簽和能源等級的公布能源法規5774-2013。
該法規禁止進口、熱用熱泵生產、法規出售和銷售不符合**低性能系數(COP)的色列水加水加熱用熱泵。附件C根據效率系數列出了熱泵的公布能源等級,并且要求應當由經認可的熱用熱泵實驗室測試該電氣用具。此外,其要求該泵應當具有能效標簽,這種標簽包括適合于泵的使用者的重要信息。
為減少電力消耗和在國家層面鼓勵能源效率,這些新法規背后的理念是鼓勵安裝和使用水加熱用熱泵,而不是在不能用太陽能加熱的情況下在高層建筑中使用常規熱水器。 (羅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