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100%加計扣除
記者從福建省工信廳了解到,福建發費福建省制造業企業迎來一項政策性利好。制造為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業企業研用稅日前財政部、前加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計扣《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指出,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福建發費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制造,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業企業研用稅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前加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計扣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福建發費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制造200%在稅前攤銷。
《公告》指出,業企業研用稅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三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前加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計扣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辦理第三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福建省工信廳相關人士舉例表示,某制造業企業2021年上半年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金額為50萬元,以前加計扣除75%,即稅前扣除:50×(1+75%)=87.5(萬元),研發費用要到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現在加計扣除100%,即稅前扣除:50× (1+100%)=100(萬元),該企業稅前可以多扣除12.5萬元,且上半年的研發費用在2021年10月預繳時即可扣除,有利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降低企業資金成本。(福建日報 記者 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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