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陳麗明 通訊員 王麗星) 12月5日晚8時許,鄰居莆田東莊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警,男酒女子陳某在電話中哭訴稱,后持有人持刀跑到東莊鎮她的刀強家中對她實施了強奸。
民警立即趕赴陳某的奸懷家中,得知陳某是胞胎一位已經懷孕7個月的孕婦,她的月的孕婦脖子、手臂、鄰居手掌等部位被人用刀刺得鮮血直流,男酒民警立即將其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并保護好現場、后持提取遺留物證。刀強經過對受害人及現場周邊居民的奸懷詢問,民警把目標鎖定在了同村的胞胎林某同身上,之后連夜趕到林某同家里將其抓獲,月的孕婦并在其家中找到了一件剛洗過仍帶有血跡的鄰居外衣和一把刺刀。
經查,32歲的林某同是受害者陳某的初中同學,二人都已經各自成家,平時并無往來。5日傍晚,林某同獨自一人在家里喝酒,因與妻子離了婚,喝完酒的林某同便想去找女人。林某同把歪腦筋放在了鄰居陳某的身上,陳某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一位老母親照顧已經懷孕的她。
事發后,林某同竟然佯裝無事回到家中,把刺刀藏了起來,并將沾有血跡的衣服清洗晾曬。
當民警趕到林某同家中將其帶回所里審查時,林某同還大呼冤枉,但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林某同終于承認了自己持刀傷害并強奸陳某的犯罪事實。目前,陳某正在醫院接受觀察治療,肚子里的三胞胎也暫無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