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昌市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及繳費標準已經確定,南昌年城其中2017年已參保繳費居民的鄉居繳費金額為210元,中斷繳費的民醫居民還需補繳上一年度或上兩個年度的費用。
據介紹,保繳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分為四類,費金其中2017年已參保繳費的南昌年城居民繳費金額為210元,其中補繳2017年個人少繳的鄉居30元以及2018年應繳的180元;2016年已繳費、2017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民醫居民繳費金額為390元,包括補繳2016年個人少繳的保繳30元,補繳2017年個人繳費的費金180元以及2018年繳費180元;2016年、2017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南昌年城居民繳費標準為510元,包括補繳2016年個人繳費150元,鄉居補繳2017年個人繳費的民醫180元以及2018年繳費180元;特殊人群只需繳納2018年費用的居民繳費標準為180元。
人社部門提醒,保繳城鄉居民參保應當在繳費期限內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費金中斷繳費參保后續保時需補繳中斷期間個人應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時間起算為2016年),辦理中斷續保的時間仍為每年的最后一個季度,繳費中斷期間不能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的城鄉居民按規定補繳費用后,自補繳費用的下一年度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家庭整體參保的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老年人,可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持相關證件到就近的社區或者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審核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手續。
慧擇提示:南昌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金額為210元,繳費時間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城鄉居民參保應當在繳費期限內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這樣才能享受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