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萬曉東)近日,違法未教北京上岸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發布的作保證性教育、培訓廣告存在違反《廣告法》的承諾情形,被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北京罰款1萬元的上岸行政處罰。
北京上岸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廣告主和發布者,育被注冊了“未來教育專升本”微信公眾號,違法未教當事人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作保證性發布“英語提高近30分的承諾方法,快來跟學長學,北京你肯定也可以提高很多!上岸”等20篇文章,育被文章均發布了當事人的違法未教學員姓名、照片、作保證性考試成績。承諾
“未來教育專升本”微信公眾號。資料圖片
《廣告法》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利用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北京上岸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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