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商標變更續展轉讓所需手續及費用
核心提示:商標變更:商標法規定/商標核準注冊后,唐山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所需手續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變更,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續展商標變更:商標法規定/商標核準注冊后,轉讓商標注冊人的及費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唐山,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商標所需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變更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續展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轉讓地址、及費代理人,唐山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商標所需手續 商標續展:是變更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所需手續:商標變更:(1)《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代理委托書》 (4)申請人名義變更的還需提供相關變更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商標轉讓:(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代理委托書》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商標續展:(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代理委托書》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詳情可聯系唐山商標代理事務所,效率快省去繁瑣手續足不出戶幫您辦理!電話:13290552489(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