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5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GB/T3324-2008版《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正式實施,對木家具、實木類家具、人造板類家具、綜合類木家具、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實木貼面家具都有了具體的定義。
簡單說來,所謂實木類家具,是以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為基材制作的,表面經涂飾吹過的家具,或在此基材上采用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貼面后,再進行涂飾處理的家具。其中實木板材指的是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過二次加工形成的實木類材料。按照實木用材比例及工藝,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
一般消費者概念中的實木家具,其實是全實木家具,指所有木質零部件(鏡子托板、壓條除外)均采用實木鋸材或者實木板材制造的家具。而標準中規定的實木家具,則是基材采用實木鋸材和實木板材制作,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家具。實木貼面家具是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貼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
趙穎峰介紹,以上這3種家具都可以標“實木家具”,但之間的差異明顯,消費者應有所掌握。其中特別要注意的是現在市場上有一種所謂的“實木顆粒板”,而這種板跟實木沒有關系,應屬于人造板的一種。
綜合類木家具驗“封邊”水平
人造板家具是以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細木工板、層積材等人造板為基材制作的家具,而綜合類木家具的用材包括了實木和人造板等多種材料。趙穎峰說,購買這兩類家具時,消費者能夠比較直觀把握的是家具的“封邊”水平,主要可以從抽屜的頂頭來查驗家具是否進行了“封邊”處理。“封邊”處理可以有效減少家具甲醛的釋放量。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室內用家具的甲醛釋放量必須小于等于1.5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