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省人社廳下發通知,藥店院和藥店醫保明確江蘇省將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江將無
根據通知,蘇省申請今后江蘇各地要公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產生方式。內醫有關部門制定的定點醫藥機構承擔醫療保險服務能力評估規則、標準和流程,需審都要向社會公開,中國醫藥機構規劃布局、藥店院和藥店醫保服務能力、-江將無內部管理、蘇省申請財務管理、內醫信息系統建設等也要納入評估內容,定點設定評估標準。需審
今后,中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據評估規則、標準和流程,對自愿申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進行評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評估結果、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管理服務需求等情況,與醫藥機構談判協商,擇優與醫藥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范圍。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設區的市要統一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藥機構談判協商內容,適應付費方式改革、醫藥價格改革、醫保醫療行為監管、異地就醫結算等政策和管理要求,健全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并強化對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管,建立定點醫藥機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