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限抗令”的最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以安全性、有效性、中國-中制抗細菌耐藥情況和價格因素4個方面為基本原則,該文件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藥店應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管理。國限管理其中明確規定了不同等級醫生的生素施行開藥權限。嚴重違規使用抗菌藥物的臨床醫生將被吊銷執業證書。
規定發布
醫師開藥資格將受限
根據《辦法》規定,醫生必須根據患者的辦法癥狀、體征以及血常規、最嚴尿常規等實驗結果,初步判定是中國-中制抗細菌性的感染,才能夠使用抗菌性的藥物,而缺乏細菌感染的證據以及病毒性感染的病人就不能夠使用抗菌性藥物。
資料顯示,我國抗生素人均年銷售量達到了138克,是藥店應用美國的10倍。住院患者中,抗生素使用率達到70%,抗生素濫用情況在我國極為嚴重。國限管理
《辦法》將抗菌藥物的生素施行使用分為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臨床其中明確規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辦法這意味著,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最嚴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將不能列入門診處方。
同時,醫師的開藥資格也被嚴格限制,醫生的等級和開藥權限將一一對應。按照規定,非限制使用級的抗菌藥物,所有醫師都有資格開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則只有中級以上職稱的醫師可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臨床上若要應用需經過專家會診同意,由具有高級職稱的醫師開具。
按照《辦法》規定,如果醫療機構違規使用抗菌藥物,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違規情形包括:無處方權或者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非藥學部門從事抗菌藥物購銷、調劑;將抗菌藥物購銷、臨床應用情況與個人或者科室經濟利益掛鉤等。醫師違規使用抗菌藥物將被取消6個月到一年的處方權,情節嚴重者將被暫停職業活動,甚至吊銷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