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日電(董童)1日,兩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委敦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強調,為進一步加大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促電保護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過互聯網購買并吸食電子煙,商平時下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臺及敦促電子煙生產、架電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煙產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煙生產、兩部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委敦電子煙廣告。
通告顯示,促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商平時下國家煙草專賣局在2018年8月28日發布《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臺及通告》以來,社會各界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架電意識普遍增強,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廣和銷售電子煙的煙產現象有所好轉。但同時也發現,兩部仍然有未成年人通過互聯網知曉、購買并吸食電子煙。甚至有電子煙企業為盲目追求經濟利益,通過互聯網大肆宣傳、推廣和售賣電子煙,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威脅。為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通告指出,電子煙作為卷煙等傳統煙草制品的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強,部分產品存在煙油泄漏、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應予以勸阻、制止。
通告要求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切實加強對本通告的宣傳貫徹和執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的侵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電子煙產品的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對通過互聯網推廣和銷售電子煙行為的監測、勸阻和制止,對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或通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