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根據(jù)法院裁定,阿姆建筑上方20層不適宜建造,斯特施工由紐約Elkus Manfredi Architects事務所設計、丹號大廈總高56層的照常組圖阿姆斯特丹200大廈工程照常進行。
今年早些時候,不顧紐約州最高法院(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對SJP地產(chǎn)、法院項目開發(fā)商三井不動產(chǎn)(Mitsui Fudosan America)作出裁決,裁定撤銷該建筑建造許可。紐約裁決認為,阿姆項目可建造圍合結(jié)構是斯特施工根據(jù)“不公正劃分”地塊配置而制定,人為地提高擬建項目的丹號大廈允許高度和體量。
紐約YIMBY報道稱,該階梯式塔樓即將封頂,目前正在安裝最后的覆層和幕墻構件。建筑業(yè)主正在對紐約州最高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