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涉疫生活垃圾、擴散醫療廢物和涉疫污水有關問題投訴舉報的投訴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涉疫生活垃圾、舉報醫療廢物和涉疫污水處理處置有關工作,電話確保助力打贏全省疫情防控保衛戰、公布殲滅戰、擴散阻擊戰,投訴從即日起,舉報全面受理疫情防控期間涉疫生活垃圾、電話醫療廢物和涉疫污水處理處置有關問題的公布投訴舉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擴散
一、投訴受理范圍
(一)全省定點醫療機構、舉報集中隔離場所、電話封控社區、公布大專院校等涉疫生活垃圾、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轉運、處置等方面的問題線索。
(二)全省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涉疫污水收集、處理有關問題線索。
二、舉報方式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可通過3種途徑進行投訴舉報。
(一)“12369”(12345)環境信訪投訴舉報平臺;
(二)屬地縣(市、區)固定電話;
(三)屬地具體受理人員移動電話。
群眾投訴舉報電話24小時開通,遇有涉疫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和涉疫污水處理處置有關問題可隨時撥打。
三、辦理方法
疫情期間涉疫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和涉疫污水處理處置有關投訴舉報的辦理程序、方法及辦理結果反饋,按照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辦理工作機制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省、市、縣三級要向社會同步發布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快速辦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二)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必須如實詳細記錄投訴舉報信息,第一時間轉辦或組織人員開展調查核實。
(三)不在受理范圍內的投訴舉報不予受理。對惡意舉報、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將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由省環境消殺組另行通知。
附:全省受理投訴舉報電話表
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環境消殺工作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