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生前預囑”寫進地方性法規,甘華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田呼2022年7月5日,吁生深圳遺囑庫的法律展示墻上出現了“生前預囑”的字樣。(人民視覺/圖)
“罹患重癥的效力患者已到生命終末期,在ICU里全身插滿管子,臨終旁邊放滿儀器,搶救全國前預但這些治療都已無法改變他走向死亡的說算事實”,全國政協委員、政協囑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老年醫學中心學科主任甘華田看到過很多類似案例。甘華
他深切地感受到,田呼這種無效的過度治療,既增加患者的痛苦,又浪費醫療資源,“很多患者實際上想減輕這些痛苦,有尊嚴地結束生命”。
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甘華田帶來一份關于生前預囑的提案,建議盡快制定《患者臨終法案》,讓生前預囑具備法律效力。
生前預囑是指人們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
甘華田解釋,與安樂死不同,生前預囑不是放棄治療、提前結束生命,而是放棄“強行續命”的無意義過度醫療救治,放棄對生命的機械延長,提倡患者的自然死亡和尊嚴死亡。
“目前我國實行安樂死的條件還不成熟,而生前預囑的接受程度、可操作性要比安樂死高得多,能夠很好地代替它。”從醫多年的甘華田很早就關注到這一問題,希望生前預囑有法律上的支撐和保障,但一直沒有進展,直至深圳將其寫入地方法讓他看到曙光。
十多年前的兩會上已被提及
這個提案其實源于甘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