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任震宇)端午佳節將至,天價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國者協裝營造崇尚節儉、消費醒拒反對浪費的提和過“清新”過節風氣,推動粽子回歸節日食品屬性,絕粽回歸傳統文化本源,度包5月22日,天價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中國者協裝提醒粽子生產經營者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準,消費醒拒提醒消費者拒絕“天價”粽子和過度包裝。提和過
“天價”粽子是絕粽指價格遠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粽子。這些粽子通常采用高檔包裝,度包往往內含鮑魚、天價松茸、中國者協裝海參等名貴食材,消費醒拒甚至搭配其他高檔禮品進行銷售。“天價”粽子伴隨著過度包裝和豪華混搭,已經脫離了食品本身的屬性,成為人情往來和攀比關系的工具。商家推出“天價”粽子,是為了迎合部分消費者的虛榮心理,通過高價和奢華包裝來牟取暴利。這種行為不僅脫離了端午節的文化內涵,讓傳統節日彌漫著功利的銅臭之味,還可能為各類貪腐行為提供便利,助長不正之風,影響社會公平,損害傳統文化形象。
中消協指出,為遏制“天價”粽子和過度包裝現象,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粽子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反食品浪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準,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商業零售、酒店飯店和電商平臺等經營者銷售粽子,應當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不得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粽子,應當嚴格遵守關于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做其他用途的包裝材料。
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制作、銷售粽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與住宿費、餐費等一并結算的,應當將粽子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
電子商務平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督促、提醒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粽子銷售時,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銷售,不得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
中消協提醒,過度包裝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還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消費者在選購粽子時,應選擇簡單、適度包裝的節日商品;警惕那些打著“高檔禮盒”概念的粽子產品,不要被其華麗的包裝所迷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粽子,注意食品安全,檢查產品外觀包裝,包裝物應整潔完整,袋裝產品應密封嚴密、無漏氣現象;妥善保留發票等消費憑證,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效維權。
消費者在購買粽子時要理性消費,拒絕“天價”粽子,自覺反對奢靡浪費。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高價粽子實施重點監管,希望廣大消費者主動參與社會監督,發現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或通過12315平臺投訴反映。
責任編輯:張林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