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 10月31日,安徽《中國消費者報》獲悉,合肥好食疫情防控期間,家保安徽省合肥市三家保供企業因提供腐敗變質、供企以次充好的業因食品,被從重處罰。提供
永輝超市銷售腐敗變質豬肉被罰60萬元。腐敗罰10月29日,變質群眾舉報稱,次充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向保供的品被隔離小區提供存在異味、不新鮮保供肉,安徽涉嫌銷售腐敗變質豬肉,合肥好食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家保
經查,供企該公司為合肥市瑤海區保供單位,業因于10月29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因分裝、貯存、配送周期較長且未嚴把產品質量關,造成保供豬肉腐敗變質。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050元;沒收違法銷售的腐敗變質豬肉;罰款60萬元。
以次充好銷售豬肉,安徽百大合家康農產品加工配送公司受罰。10月30日,接群眾舉報,安徽百大合家康農產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相關要求對產品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向保供的隔離小區提供冷鮮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承接區商務局的保供任務,向保供的隔離小區供應冷鮮豬肉,但該公司于10月30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摻雜了批次為2022年6月的冷凍豬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050元;罰款29萬元。
冷鮮豬肉摻雜往期冷凍豬肉,安徽鉅大好市發商業運營管理公司被罰。10月30日,接群眾舉報,安徽鉅大好市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好市發超市)未按照相關要求,向保供的隔離小區提供冷鮮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為合肥市瑤海區保供單位,向保供的隔離小區供應冷鮮豬肉,但該公司于10月29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摻雜了批次為2022年7月24日的冷凍豬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9240元;罰款15萬元。
據了解,三家企業已第一時間將群眾反映的問題保供物資進行更換,并向社會公開道歉。(陶維)
責任編輯: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