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西藏西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發布公告,自治通報國家集采藥品報量及采購相關問題。區醫
具體如下:
各相關地(市)醫療保障局:
自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開展以來,保局報量我區個別醫療機構報量和采購嚴重脫鉤,通報題甚至存在約定采購量完成比例為零的國家購相關問問題,嚴重影響我區及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集采及采質量和信譽。
為提高思想認識,藥品進一步做好各類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西藏現對部分國家組織第三批集采采購周期內報量但采購量為零的自治醫療機構予以通報(詳見附件一)。請各地市醫療保障局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區醫及時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保局報量將整改情況報我局。通報題今后,國家購相關問我局將各地報量及履約情況納入綜合評比,集采及采并與相關資金分配等指標進行掛鉤。情況嚴重的,我們將聯合紀檢監察等部門采取約談、問責等懲戒措施。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是我國醫改深化發展的重要體現,是醫保實現促改革、見實效、惠民生目標的重要舉措。請各地市醫療保障局按照相關職責督促、指導相關醫療機構做好報量、采購等各個環節的工作,高質量完成藥械集中采購工作。
附件:第三批國家組織集中采購約定采購量為零的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