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王海亮)餐館、餐飲操作小吃店、服務快餐店、食品飲品店必須距離垃圾場25米以上;拖把等清潔工具不得放在食品處理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昨天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安全征求意見稿,擬對餐飲服務經營者作出上述規定。規范
《規范》擬規定餐館的開征選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必須距離糞坑、民意污水池、餐飲操作垃圾場(站)、服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食品并必須設置在粉塵、安全有害氣體、規范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開征影響范圍之外。
在餐館的民意布局和分隔方面,《規范》擬要求,餐飲操作拖把等清潔工具的存放場所必須與食品處理區分開,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館和食堂最好設置獨立隔間。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
《規范》還要求,餐館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必須分開存放。據了解,本規范適用于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食堂等,但不包括無固定加工和就餐場所的食品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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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