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國鎮居準記者從長春市醫保局獲悉,藥店長春市將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進行調整。-長春市
標準調整后,調整成年居民繳費標準由690元提高為730元。年城其中,民醫個人繳費標準為240元,保繳各級財政補助490元。費標大中小學生、中國鎮居準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繳費標準由490元提高為630元。藥店其中,-長春市個人繳費標準為140元,調整各級財政補助490元。年城
生活困難未就業的民醫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繳費標準由490元提高到630元。其中,保繳個人繳費140元,各級財政補助490元。
城市特困人員(含孤兒)、低保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保費用由各級財政承擔,個人不繳費。以上調整自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