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市場出現失竊險
在鄭州市黃河路電動車銷售一條街上,自行某品牌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孫志剛告訴記者,車保他所經銷的問題產品就有失竊險,顧客買電動車時,自行廠家可以贈送一年期失竊保險。車保
記者仔細研究保單后發現,問題這種電動車失竊保險是自行由電動車廠家向財產險公司集體投保的。實際上是車保一種差額購車方式。比如在一年的問題期限內,如果車子在半年內失竊,自行顧客再次購買該品牌的車保電動車時不用掏全款,個人僅需負擔10%的問題購車款。保險賠付金可以降低市民丟車的自行損失,廠商交的車保保費也可以從多賣的一輛車中獲得補償。“此舉對我們的問題銷售很有幫助。”孫志剛說。
業內不看好電動車保險
人保試水電動自行車保險市場,是否意味著這方面的險種有開閘之勢?但記者采訪省會其他一些保險公司得知,目前還沒有推出此類險種的計劃。
某保險公司車險業務部經理坦言,他們對該險種并不看好。原因是電動自行車保險雖然與機動車強制三責險類似,但并不屬于強制險種,到底有多少人愿意買還是未知數。而且,電動車出險頻繁,保險公司很難即時趕赴現場進行檢查,理賠速度難以跟上,風險也無法控制。重要的是,電動自行車發生的多為輕傷事故,但保險條款卻有50元的強制免賠額度,因此消費者對于購買電動車保險可能并不“感冒”。
據了解,針對自行車的保險,保險公司更多是以家庭財產險附加險的方式推出盜搶保險業務,如果發生丟失、損壞等情況,保險公司可以折舊作價后理賠。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說:“現在一輛普通自行車一般幾百塊錢,除非那些價值很高的山地車,否則沒人會把它作為一項家庭財產投保。而且理賠手續很煩瑣,感覺不值。而每輛電動自行車的保費不過幾十元至百來元,但與普通自行車相比出險率更高,風險更大,沒有哪家保險公司會做虧本買賣。”
對于電動自行車的保險,保險專家認為,在目前市場不成熟的情況下,讓保險公司一家承擔各種風險不合適,但保險公司可以嘗試采取更為靈活的方式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