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月24日,福建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大閘蟹、廈門冬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及風險控制情況。通報上述批次食品經營單位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被責令整改。批次品核
經抽檢,不合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銷售的格食大閘蟹(批號:2021年11月23日)、冬蟹(批號:2021年12月1日),查處均是置情鎘(以Cd計)項目不合格。2021年12月15日,福建翔安區馬巷市場監管所的廈門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通報經查,批次品核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銷售共購進該批次大閘蟹12只、不合該批次冬蟹18公斤,格食已全部銷售。查處該店已按規定暫停銷售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并先后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9日啟動召回工作,并向翔安區馬巷所單位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召回截止日期分別為2022年1月12日和1月26日,目前召回數量為零。
針對上述情況,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進行整改,立即下架不合格產品,并做好進銷制度,核對產品銷售各個環節進行規范;保證商品索證索票齊全,向供應商要求提供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與產品合格相關證明;保證專人負責核對食品安全相關規范,保證真誠服務,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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