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1月21日,法院胡先生在某二手車行以171000元購得了一輛純進口的查封二手3系寶馬,雖然已使用5年,手車但成色不錯,騎虎打動了這位經營汽車美容中心的難下行內人士。即使被告知要在一個多月后才能過戶,法院胡先生還是查封簽了合同、付了全款,手車提走新座駕。騎虎2月28日,難下也就是法院合同約定過戶期限的前一天,胡先生意外得知這輛車竟然是查封法院查封車輛,此后就進入了談判階段。手車
1月26日,騎虎胡先生開車去深圳的難下一家寶馬4S店維修保養,在查看維修保養記錄時發現,這臺車的實際行駛里程達到16萬公里,而里程表上顯示的是8萬多公里,作為業內人士,胡先生知道肯定有人在里程表上動了手腳,雖然也給二手車行打了電話責問,但因為無傷大雅,也就不了了之了。
2月28日,合同約定過戶的最后一天,胡先生來到二手車行,遇見了真正的車主,在車行工作人員與前車主的協商中得知,自己的新座駕竟然是法院查封車,過不了戶。胡先生告訴記者,此前,二手車行的工作人員一直告訴他,原車主在國外,他的登記證書鎖在銀行的保險柜里,等原車主回國后,就可以過戶了。在得知這一”雷人“消息后,胡先生想退還車輛,可二手車行不干了,他們要扣除這段時間的用車費用8000元,胡先生告訴記者,本來就是車行的過錯才引起這場鬧劇,自己是不愿意承擔這筆費用的。
3月1日,車行決定退還全款了,但是胡先生不同意了,“除了全額退款后,要賠償維修費用8780元和違約金5萬元整,二手車行攤上事了就想以最低的成本解決,我杠上了,實在不行就起訴”。至記者截稿時止,胡先生還沒有和二手車行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