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案》規定,格和世博園區內的繁華經營者將簽署價格誠信承諾書,向世博局和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地段其中,相當餐飲、明碼紀念品等大眾消費品的世博所有商品經營者要公開承諾,所售商品價格與市區繁華商業地段的園餐飲同類商品價格基本相當并保持相對穩定。
與此同時,格和市發改委(物價局)、繁華世博局將聯合成立世博園區價格監管工作小組,地段世博園區公共區域內所有商品和服務價格應當按照價格誠信承諾書的相當約定向工作小組報備,其中包括在市區繁華商業地段銷售相同商品和服務的明碼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和價格等。世博所有商品對僅在世博園區內銷售的商品,商家應報送進貨價格和市區繁華商業地段銷售同類商品的經營者名稱、地址和價格。
除作出上述要求外,《方案》還要求,世博園區公共區域所有商品和服務價格均應明碼標價。世博會運營期間,相關部門將加強對園區的價格巡查,并建立實施價格舉報快速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