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2日訊(海都記者 陳晉) “現在才剛到12月,莆田我們就收到第四季度的歐氏公攤水電費,這不是雅筑亂收費嗎?”昨日,家住歐氏雅筑小區的小區林女士向海都記者反映,莆田歐氏(福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前收取費用,物業萬一公共用電、提前攤費用水的居民費用沒達到所收取費用的標準,那如何處理?
昨日,質疑家住歐氏雅筑小區的亂收林女士向海都記者提供了一份繳費通知單,她說,莆田物業管理費的歐氏收費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水電公攤費的雅筑收費時間為2016年1月至12月。“12月不是小區剛開始嗎,怎么就開始收費了?”林女士拿著這份繳費通知單質疑,物業物業公司提前收費,提前攤費存在亂收費的嫌疑。
對此,記者咨詢了歐氏(福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據該物業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介紹,這份繳費通知單是11月26日抄告小區居民的,物業管理費都是提前收取,且收取的時間是2017年,并無不合理情況。而水電公攤費用,雖然繳費通知單上的時間標明是到12月,但實際抄表的時間,只結算到今年11月份,今年12月的水電公攤,會在明年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