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GB/T 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1部分: 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中第7條接收與不接收的規定進行。
型式檢驗
抽樣方案
應按GB/T 2829《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中規定,取判斷水平II的一次抽樣方案進行,架體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臺數計,尾纖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芯數計,光纖終端裝置和光纖存儲裝置按個數計。產品質量以不合格數表示,產品的不合格判定分B和C兩類,樣本量為一套(其中,每套樣本包含一臺架體、兩個光纖終端裝置、兩個光纖儲存裝置、10套光纖連接器)。產品不合格質量水平RQL值見表7-2。型式檢驗出現不合格時,應按GB/T 2829中5.12.3條的規定處理。寧波宏脈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聯系電話13655785510
表7-2 產品不合格質量水平RQL值
不合格類別 | RQL值及抽樣方案 |
B類 | RQL=80;判定數組=[0,1] |
C類 | RQL=200;判定數組=[2,3] |
型式檢驗項目
型式檢驗的項目見表7-1。
型式檢驗后的處置
按GB/T 2829《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中5.11和5.12節的規定進行處置。
型式檢驗周期
型式檢驗一般每一年進行一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檢驗:
(1)結構、工藝、材料、關鍵元器件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2)產品長期(超過6個月)停產后又恢復生產時;
(3)交收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4)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5)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試制鑒定時。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志寧波宏脈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免跳纖光纖配線架上應有標識,標明執行的標準號、產品型號、名稱、商標、生產單位、出廠年月、機號。
(2)免跳纖光纖配線架上的連接器應有商標或生產廠家的標記。
包裝
8.2.1 免跳纖光纖配線架應包裝出廠,包裝要求及包裝箱面標志應符合GB/T 3873《通信設備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
8.2.2 包裝箱內除產品外,還應裝入以下物品和有關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紙袋封裝:
(1)備附件及專用工具;
(2)產品使用說明書;
(3)產品合格證;
(4)裝箱清單。